各监理企业、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广东省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技能人才名单的通知》(粤建人商〔2026〕65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一、工作要求

广泛宣传动员:请各单位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本单位及行业内相关人员,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知晓征集要求,积极参与申报。

严格资格审核:对照省厅明确的征集条件,认真开展人才摸排与资格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杜绝错报、漏报情况。

按时汇总报送: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高技能人才汇总表》,于2026 年 3 月 31 日 17:00 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版报送至协会指定邮箱。协会将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申报条件(详见省厅通知原文)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广东省建筑传统名匠、地级以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古建筑工艺代表性传承人等特殊人才可放宽至 70 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

长期在广东省内从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工作,执行属地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二)专业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牵头人,或获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等国家、省、地级以上市荣誉表彰的高技能人才。

国家、省、市级以上政府、工会、人社部门主办的建筑类职业技能竞赛奖项(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等)获得者及其指导专家。

持有建筑类工种(项目)二级 / 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获评广东省建筑传统名匠、地级以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古建筑工艺代表性传承人。

一线从事专业技能工作,技艺精湛、行业影响力突出,拥有独特技术绝活 / 工艺专长,在技术创新、攻关、带徒传技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技能人才。

三、报送方式

报送邮箱:zjt_rsc@gd.gov.cn

邮件主题格式:高技能人才汇总表+单位名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茂盛

联系电话:83133655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技能人才名单的通知(粤建人商〔2026〕65 号)

 


                                      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

                                     2026 年 3 月 26 日